健保署例行辦理114年度第二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查核作業說明

來源:牧迪網頁設計 | 日期:2025-03-31 14:00:52 | 瀏覽次數:52

[轉知會員 健保逕調專案]
★對象 : 如果您112年度全年薪資所得,除以16個月,得到的平均月薪,超過112年度的健保投保金額者。或全年執行業務所得,除以12個月,得到的平均月薪超過112年度健保投保金額者。
★健保署將查核上述對象,補收112年度12個月的健保費差額。
★主動申報者,健保署將排除在查核名單之外,請需要調整健保投保金額者,向國稅局申請「個人112年度全年薪資所得」,以便幫您申報調整,113年3月底前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勞工之友工會聯合辦事處 敬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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